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6日时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该房屋位于宁江区团结街,丽江尚都小区西区。该楼东临“丽江尚都小区”,西临“草根儿便利店”,南临“儿童公园”,北临“中国石油”加油站,地理位置条件优越,交通便利。该楼为110、111、112三室相通,共二层,1-2层面积相同,为钢混结构房屋,用途:商业服务,该小区已交付使用。楼体外侧墙面为大理石粘贴,内粉饰为清水墙,水泥地面,塑钢窗,白钢对开门,水、电、暖设施齐全完善。
房屋总拍价:4 229 280元,整体评估价:5 286 600元,
保证金:790 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
二、买受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吉林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6年12月23日10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16年12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双休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法院了解的产权现状拍卖,有未能查知的情况以事实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调查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房产过户规定,并自行承担因产权纠纷等问题产生的房屋不能过户的责任。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2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松原宁江惠民村镇银行和平支行,账号:10401601710152000000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应缴纳的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执行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执行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438-2981049
监督电话:0438-2290230
联系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扶余大路2897号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