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河县文化路257㎡房产拍卖
发布:
拍卖时间:08-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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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8月12日11时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办事处(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位于邢台市新河县文化路南侧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为新房权证(2006)字第0000153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新国用(2006)第148号,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建筑面积257.3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8平方米,拍卖保留价342500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0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竞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6年8月1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账号:0406000129300010640,开户行:工商银行邢台市桥东支行),并凭银行出具的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房产面积首先以邢台卓勤立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中出具的实际测绘面积为参考,最终以房管土地部门核发的房产土地证确权面积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邢台中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法院监督电话:0319- 2236321
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0319-2686158 郭春雷18713979696
邢台市诚信行拍卖有限公司:0319-3099799 吴记辉15933371768
地址: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窗口(中兴西大街459号)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