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锦绣苑88幢304㎡商业房产含装修二拍
发布: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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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08月01日10时至2016年08月0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市锦绣苑88幢湖东路152-1,156-1号(含装修不含空调)(第二次拍卖)。钢混结构,建筑面积为304.3㎡,总11层,所在1、2层,建成于2008年,登记于2010年2月3日,申报价为2434400元,房产证号为110047509、110047510。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5.28㎡,土地证号为湖土国用(2010)第1-3922号。上述房产已出租,租期为2014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租金半年一付,与相邻160-1号房产的共同年租金为43万元(自第三年起按年环比递增5%计算),租金已付至2016年8月4日。买受人需遵守原租赁协议。
评估价:4641400元
起拍价:29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看样时间:2016年07月27日上午十点至十点半统一看样,看样请自行前往(看样电话:18606729278)。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车辆违章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管理部门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08月2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湖州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910510104023251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需商业贷款的请仔细阅读《贷款须知》,标的物成交后的三日内支付由支持银行核定的首付款金额。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82335,看样电话:18606729278,监督电话:0572-2210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6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