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09年9月11日下午3时整在海宁市文宗南路88号香榭丽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洲西路201号1E23号(宁波路3号、温州路2号)商业用房一间,房产建筑面积约55.38平方米,商业出让土地面积约15.22平方米,参考价:160万元,保证金30万元。
备注:1、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2、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其他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3、详情请登录:www.jxcourt.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