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司定于2016年6月13日15:30分在江门市东华一路42号潮商大厦四楼拍卖:【案号(2015)江台法执字第718号】①台山市台城百乐园15号102、201号商铺,保证金:13万元;②台山市台城百乐园16号101、201号商铺,保证金:13万元;有意竞买者于拍卖前一日16时将保证金汇入以下帐户(户名:台山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广发银行台山环市东支行;帐号:112002516010000529),并于6月10日16时前持台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收据及持有效证件到我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看样时间:2016年6月7、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