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沙坪碧桂园星语三街房产拍卖
发布:鹤山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鹤山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12月26日10时至2016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鹤山市沙坪碧桂园星语三街31号房
起拍价:3489488元,保证金:34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竟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看样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9时在鹤山市人民法院门口集中(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看样请提前预约,逾时不候。联系电话:0750-8868621、8868629。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金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出仓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12月3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鹤山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鹤山支行,账号:4400167070105300072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2016)粤0784执924号拍卖款],并电话告知承办法官(李法官:0750-8868621)。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期间所需时间约十五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门市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750-8868621(李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 0750-8868629
联系地址: 鹤山市沙坪镇人民东路16号
鹤山市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