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嘉美商业中心17㎡商铺拍卖
发布:广西桂资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5-10
拍卖形式:同步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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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15时由委托拍卖主办机构广西桂资拍卖有限公司在南宁市民族大道48-3号(广西大西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拍卖:
来宾市东二路180号嘉美商业中心二层2-114号商铺,建筑面积:17.48㎡,拍卖参考价:28.29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竞买人应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法院账户(户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账号:2168012040000668,开户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北二路分理处,注明用途:[2015]兴法委拍字第14号保证金)。 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9日17时止(以到账为准)。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5月9日。有意者请到广西桂资拍卖有限公司查阅相关资料。上述标的报名竞买凭付款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广西桂资拍卖有限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广西桂资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8-3号
联系电话:0771-5850823、18077118826(黄小姐)
法院联系电话:0772-4855695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