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以下标的:位于邓州市穰东镇太子岗路与231省道交叉东南角四间三层商住房一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邓字第334930号)。该房屋以现状拍卖,面积以最终测绘为准,测绘费由买受人承担,其过户税费及风险由买受人负担。
本次拍卖的参考价为117万元。有意竞买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17时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及保证金5万元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户名:河南信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市高新路支行,账号:4100 1522 3280 5020 1273)。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当阳法院执行案款账户,若不成交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应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力,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377—62080777 18937735757
工商监督电话:0377-63135168
法院监督电话:0717—6333918
河南信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