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在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齐河县山东海森特城市广场A座第4层、12层房产,房产建筑面积约2262﹒10平方米,其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面积约748﹒23平方米。
二、拍卖时间:2010年9月8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四、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95万元须于2010年9月7日16时前到达历下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历山支行,帐号5332617863),支票、汇票以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日前到我公司办理上述竞买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
电 话:0531-86922756、85777888、15905312229
地 址: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院内
山东信和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