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葫芦岛绥中金锤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5年11月26日10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为:坐落在绥中县高台镇莲花村高台屯的两层商住楼及附属设施,所有性质为私有,砖混结构,房产证建筑面积为262.50平方米,已抵押,由于房产证为:绥村房字第04-256号,故只能卖给同集体组织的的群众,本次拍卖为第二次拍卖,拍卖底价为:473434.0000元。公告之日起现场展示、查看。
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并将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公司全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帐号:3301 0612 2924 8001 058)交纳竞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14时(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成交价款当日汇入绥中县人民法院账户。未竞买成功,保证金由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于拍卖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暂停拍卖,因暂停产生的一切问题与拍卖方无关。
葫芦岛绥中金锤拍卖行有限公司:0429-3113600 13942955921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24-31009996
法院监督电话:0429-3166480
葫芦岛绥中金锤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