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6月18 日上午9:30依法按现状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张店区华光路268号淄博义乌小商品城9号楼17号房地产,建筑面积:172.68㎡,土地使用权面积:66.74㎡,商业出让至2043年7月2日,参考价:90.4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5年6月17 日16时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于2015年6月17日前(法定工作时间)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密封报价及网络拍卖中采用一种或合并使用两种方式进行拍卖。
五、特别说明: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2、其他未尽事宜以竞买协议为准。
山东金昆仑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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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地址:张店区金晶大道106号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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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