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11日10时 至2015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镇江市桃花坞路132号第2层201室商业用房,建成于2003年,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13层,建筑面积695.23平方米,该房入户为玻璃双推门,南面区域为毛坯,北面区域地面部分抛光砖、部分实木地板,涂料内墙,石膏吊顶,房屋评估价为579.9万元(含装修)。起拍价579.9万元,保证金58万元,有保留价,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5月27日起至2015年6月10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 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登记后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8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6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北固支行,账号:3134010400055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1-85319368(吴) ,监督电话0511-85319342。
联系地址:镇江市京口区烈士路1号
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