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兹定于2010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本公司拍卖厅(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65号5楼)举行房产、物资拍卖会。
房产拍卖标的如下: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区中兴路7号,幢号为41、41-1,盘锦大酒店(现为盘锦国贸饭店),建筑面积约7422.81平方米,带租约或使用,整体拍卖【拍卖保证金800万元】。
备注:1、合法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须按规定和时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物资拍卖标的缺损、缺件,品质、质量存在瑕疵,数量以实地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3、以上所有拍卖标的具体规则详见本行拍卖规则、房产,物资拍卖特别规定或专项协议书。
竞买要求:
1、以支票、汇票、汇款支付的拍卖保证金须于拍卖日前到帐(账号:上海银行方中支行 316159-00001050036 户名:上海老城隍庙拍卖行有限公司);
2、竞买人须凭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支付拍卖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与签订有关文件等手续后方可参与竞买;
3、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标的。
咨询看样:
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安排房产看样时间不同,请事先咨询。
联系地址与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方浜中路265楼三楼 拍卖行办公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1--63553035
公司网址:www.hbl-craft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