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泰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3月9日14时30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泰山区天烛峰路423号(小井门面房)房产一套(上下两层),集体土地所有证号为泰山土集有(2005)字第3005号,门面房使用面积180平方米,门面房前地面硬化面积160平方米。拍卖参考价143.836万元,竞买保证金28万元。上述标的情况请咨询执一庭0538-8625172。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5年3月5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泰安市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82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3月9日14时20分前联系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
四、联系方式:
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泰安东岳中学南校院内东侧)
电话:0538-8511886 15153836777
五、法院监督电话:泰山区人民法院 0538-8512256
山东宏泽招标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公告刊登于2015年2月4日《泰山晚报》A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