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羊楼西村4间商铺拍卖
发布: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7-0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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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7月3日9时40分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依现状对以下标的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位于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羊楼西村博阳路西门面房四套(南数起第13、14、15、16号)该房产建成于2010年,框架结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房屋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1-3层,其中:
1、(泰山法技拍字第68号)南起第13号门面房建筑面积:256.1平方,参考价:78.8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2、(泰山法技拍字第67号)南起第14号门面房建筑面积:252平方,参考价:77.59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3、(泰山法技拍字第65号)南起第15号门面房建筑面积:252平方,参考价:77.59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4、(泰山法技拍字第66号)南起第16号门面房建筑面积:301.88平方,参考价:92.95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11时之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账号:811180101421004033 ;开户行: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缴纳的,须到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费窗口办理,缴纳竞买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17)泰山法技拍字第65号、第66号、第67号、第68号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未成交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于2017年7月2日11时前联系拍卖行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人凭中国拍卖协会网系统发放的竞买人帐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11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五、特别说明:
1、如标的存在租赁情况的,租赁权人须持有效租赁材料证明办理报名手续,经委托人确认后其享有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协调解决相关事项,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办理产权过户时,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的,以相关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格。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相关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公司地址、咨询电话:
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538-691588813905486763
七、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538—8512256
山东元宏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