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楼 | ||
标的名称 | 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楼 | |
监测编号 | GR2014HL2000097 (原项目编号SW2014R009901)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伊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资产属性(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资产类型 | 房产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东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资产基准日 | 2014-05-04 | |
资产评估值 | 842(万元) | |
核准(备案)情况 | 核准(备案)机构 | 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2-06 | |
转让底价 | 1150(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2-25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1-22 |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大事项披露 | 1、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房产转让后,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房屋 | 地理位置 | 伊春市伊春区红升办普新街 | ||
房产证号 | 伊房权证伊春字第201200578号 | 建筑面积 | 1914.38平方米 | |
使用年限 | 无 | 已用年限 | 28年 | |
评估值(万元) | 482 | |||
附加信息 | 混合结构1-3层连体的楼房,房屋状态正常,2010年对其进行过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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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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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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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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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15:00前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并向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足额交纳保证金(以资金到账为准)。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及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如受让成功,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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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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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 交纳金额 | 1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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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5:00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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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其他 :网上银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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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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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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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账户 | 收款单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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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房产转让后,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相关附件 |
三、联系方式 |
会员机构名称 | 黑龙江顺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会员联系人 | 黑龙江顺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会员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琦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451-58855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