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6日10时至2014年9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1535、1537号非住宅用房、室内装修及相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筑面积112.81、112.81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40.1、40.1平方米],房屋所权证号为: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06001601号,房屋所权证领证时间为:2006年1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杭滨国用(2006)第001443号,地类为商业,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42年8月4日,规划用途为:非住宅,不限购。
起拍价:505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9月1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26日10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金城路支行,账号:3300161709105300174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 0571-82665157,监督电话:0571-82665156。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7号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中国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咨询办理“拍卖通”业务。
联系人:沈江强 电话:0571-82891557,13906712333;
来少农 电话:0571-82628310,1375714610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