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4月25日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在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二楼拍卖厅以现场拍卖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枣庄市光明西路北侧安侨公寓餐厅1-4层商业房地产,建筑总面积约5574.78㎡,房权证分别为:枣房权证枣字第00305850(00305851)号、枣房权证枣字第00305852号。以上标的物先整体(1-4层)进行拍卖,参考价3934.2万元。如整体拍卖不成再分割进行拍卖,1-2层参考价2171.1万元;3-4层参考价1763.1万元。交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4月24日(到帐为准)前以转帐方式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新城支行;账号:37001648001059000777),并于2014年4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富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0632-3123812 3355868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632-868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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