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复元五路房地产拍卖
发布:山东银典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时间:03-1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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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将于2017年3月14上午10点—2017年3月15上午10点止(延时除外)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五路219号第一、二幢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枣房权证高新字第297739、枣房权证高新字第297740)和位于高新区复元五路西侧土地(证号为枣土国用(2010)第19号)起拍价3084.93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案号:(2016)枣法技拍字第19号。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止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办理竞买登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17年2月27日16时前(到帐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5271201040003770)并备注案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审核通过后开通网络竞买账户,不成交者会后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五、相关权利义务: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联系电话: 18806325558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地址:枣庄市高新区黄河路与井冈山路交汇处路东
山东银典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