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吴兴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5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环城南路31号二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州市腊山路146,148号,商业用房面积92.43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97.94平方米,阁楼面积78.3平方米,13号汽车库22.58平方米,14号汽车库22.58平方米,15号汽车库22.58平方米;
腊山路150,152号,商业用房面积92.43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97.94平方米,阁楼面积78.3平方米;
腊山路154,156号,商业用房面积92.43平方米,住宅用房面积97.94平方米,阁楼面积78.3平方米(房权证号分别为:010171953、110161456、110161454、110161452、010171954、010171952号,含室内装修及设施),整体拍卖,起拍价438万元,有保留价。(被执行人郎宏、陆蔚冰有竞买权)
注: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不到场的,不影响该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展示、咨询、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三、凡参加竞拍者,请带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可领牌竞买。
联系电话:2093555 18905720286 2215205(吴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