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16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湖州市南街305、307号(江南大街299、301号)两开间商业旺铺及1号汽车库,不含装修及设施,房屋证载建筑面积191.50㎡,汽车库面积18.98㎡(权证号0151596),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92.93㎡【湖土国用(2006)第2-19437号】,整体拍卖,起拍价565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下午4时止报名、展示(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参拍手续,并交纳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公司户名:湖州浙北拍卖行有限公司;账号:1105070601201000097502;开户行: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东支行湖东分理处)。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承租人湖州恒晟图文制作有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被执行人俞根六、董会娣有竞买权。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不到场的,不影响该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059965092(袁先生) 18805721130(施先生) 2215205(吴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