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9日上午10时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华山路12-8号、12-9号、12-10号商业用房【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08812604号、第2008812605号、第2008814011号,证载总建筑面积为177.31㎡,房屋用途均为商业;土地证号:宁开国用(2001)字第2893号、仑国用(2008)第13335号,证载总土地面积为29.56㎡,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整体拍卖。起拍价人民币24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8月7日前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请于2013年8月8日上午11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账号:94100155260000301,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2、竞买人随带银行收款凭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均原件)、公章到镇海法院509室报名并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同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公章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本公司,并携带原件、公章于同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4-87642256 传真:0574-8731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