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京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7月30日上午10:00在镇江市解放路22号八楼本公司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丹阳市延陵镇行宫村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484.74㎡,土地面积约535.2㎡(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2051年6月21日止),参考价71.94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7月29日下午16:00。
三、注意事项:
竞买人需在2013年7月29日下午16:00前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缴纳参考价20%保证金,京口区人民法院帐号(户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业银行镇江北固支行,银行帐号:313401040005565),以款到帐为准。
竞买登记截止时间:2013年7月29日下午17:00。个人竞买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携保证金票据来本公司办理参拍手续。
四、联系方式:0511-8444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