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6月27日下午15时在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社旗县滨河路新天地广场部分商业用房(现状拍卖,以法院裁定为准):新天地广场1号楼自东向西(61柱至49柱)1至12轴线一层商业用房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新天地广场南侧临滨河路咖啡厅三层(另有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160平方米。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6月25日17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200万元(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邮政银行南阳市新华东路支行,账号:100033654910016666,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至2013年6月2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18638959877 13673778968
产权中心电话:0371-66285715 66285716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7-6166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