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1月9日上午10时在长兴县雉城镇海兴路228号三楼302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长兴县雉城镇扬子山庄59幢2号商业用房,证载建筑面积152.31㎡,起拍价8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1月8日16时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件,于报名截止时前交纳起拍价10%的保证金(转账方式以银行入账为准),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后,方可领牌竞买。
注:以上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均有保留价;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6568288、13957255928徐先生 2063155莫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