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定于2012年12月28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
长兴县雉城光辉路31-37号房产(营业房),建筑面积:301.8㎡,起拍价:200万元。
上述标的均有保留价,标的委托方为长兴县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展示、报名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7日16时止,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详情请点击: 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或www.17PAI.com。
三、联系电话:0572—2106887 、 2110887、1373513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