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委托,广东富德拍卖有限公司、广东银瑶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广赛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4日15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广州市海珠区聚德路171-179号房产[案号:(2011)穗黄法执字第555号]。参考价:12,448,000元;保证金:1,244,800元;交吉拍卖;拍卖方式:现状整体公开增价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2年12月17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黄埔区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黄埔支行,账号:3602001329002030085),以银行到账为准,划款时必须注明案号及“拍卖保证金”字样。缴纳保证金手续及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联系咨询。
已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的竞买人须在2012年12月20日09时至17时凭法院代管款收据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资格审查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竞买人名称须与缴款人名称一致。
标的展示时间:2012年12月10、11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法院联系电话:82482792;法院监督电话:82482963
联系地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