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广东税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11时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拍卖号:(2012)穗中法拍卖0056号]:
标的1:广州市西湾路明德街47号首层的房产,建筑面积:954.83平方米,起拍价:4,979,500元,保证金:497,000元;(查看详细资料)
标的2:广州市西湾路明德街47号2楼的房产,建筑面积:610.48平方米,起拍价:1,548,700元,保证金:154,000元;(查看详细资料)
标的3:广州市西湾路明德街45号2楼的房产,建筑面积:483.16平方米,起拍价:1,225,700元,保证金:122,000元。(查看详细资料)
整体起拍价:7,753,900元;整体保证金:775,000元。
拍卖方式:按照先整体后分拆的方式增价公开竞价拍卖。
拍卖条件:1、法院不负责清场及交付场地。2、位于广州市西湾路明德街47号首层的房产部分由案外人黄灼佳租用,其提供的租赁合同显示:租赁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位于广州市荔湾路明德街45号、47号2楼及47号首层西半部分的房产目前由季秋仙租用。3、黄灼佳为广州市西湾路明德街47号首层的优先购买权人。4、买受人一旦买受上述标的物,即表明买受人接受上述标的物的现状,买受该标的物后发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拍卖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买受费用及过户应缴的所有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契税、手续费、登记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6、竞买人应清楚上述标的物现状,竞买人如要了解上述标的物的详细情况,可自行到房管部门查询。标的物所涉实际面积以房管部门的最终核定为准,面积如有变化,拍卖成交款不退不赔。7、标的物可能存在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和水电分摊费,竞买人如要竞买,应当考虑因上述费用所产生的风险,因上述费用而产生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有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意竞买者须在2012年12月21日17时前将拍卖保证金划付到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手续详见“广州涉诉资产进场交易公共频道”中“拍卖标的及保证金缴纳”栏目或电话咨询。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须在2012年12月24日09时至17时到广州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登记实行实名制。
标的现场展示时间:2012年12月17、18日(电话预约)。
联系电话:89160711
法院监督电话: 83210943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82号广州联合交易园区广交所综合交易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