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兰溪市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3日上午10:00在兰溪市振兴路333号兰溪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兰溪市兰荫路121号营业房,建筑面积101.48㎡,土地面积33.8㎡(划拨综合用地,另交土地出让金)。起拍价76 万元,保证金 8 万元。
标的物过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2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凭证到金华市明伦街68号或兰溪市国际大酒店一楼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拍卖保证金确保在2012年11月12日16时前交纳,银行进帐单凭证用途栏须注明“兰法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款账户: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交纳保证金后,请立即电话联系拍卖公司。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请与本标的物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优先购买权人在11月12日前向法院执行局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不向法院执行局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方式:以上标的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2年11月12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联系方式:0579-83181592 13665897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