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将对以下标的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1:东新路437号611室非住宅,建筑36.6㎡,参考价24万,保证金3万。
标的2:上塘路239号俊豪阁1806室(附车库),建筑125.35㎡,参考价120万,保证金15万。
标的3: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50号1-1-102,建筑67.67㎡,土地11.28㎡,参考价31.6万,保证金3万。
拍卖时间、地点、报名截止时间: 标1、2:11月13日14:30,之江路768号众苑宾馆,11月10日16时止;保证金截止日期: 11月10日16时止;
保证金帐号:标1: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1202051809900032445,工行运河支行。
标2:户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台州路1号),75718100153439,杭州市商业银行湖墅支行。
联系人:0571-85232888;13868021588倪先生
竞买注意事项:竞买人凭保证金收据、现金交款单和有效证件来杭州市河东路87号4楼办理竞买手续,与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届时请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监督电话:标1、2:88291118-2505(拱墅法院)、86438491(杭州工商);
浙江永健拍卖有限公司 85232888 200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