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09年11月13日上午10点在本公司拍卖厅拍卖元坝区人民法院位于元坝镇汉寿路39号房地产,现公告如下:
综合楼一层营业用房4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分别约为47.10平方米、32.90平方米、32.90平方米、26平方米;二至六层住房11套,混合结构,每套建筑面积约147.99平方米。
产权面积以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自公告之日起原址展示拍卖标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2009年11月11日16时前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有效证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
本公告由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场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为准。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45号市供销社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