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28日上午10时在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二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泗阳县淮海东路与众兴东路间的“森林公园湖水上乐园”,占地面积约为6000㎡,详见标的现状与相关信息资料,参考价:5万元/年。
二、标的展示:2012年5月23日至2012年5月24日。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本公司即接受咨询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5月27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投标中心或泗阳县工商银行西侧原金长城宾馆二楼西首本公司泗阳业务部(淮海中路4号)。
其它事项
1、凡有支付能力法人或自然人均可报名竞买,报名时持合法有效证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须交纳贰拾万元保证金,竞买成功,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买不成,保证金自拍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7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逾期则视为违约,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还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现状交付标的并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手续。产权证的办理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办证一切税、费,水、电单立户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己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概不负责。如因城建规划而拆迁和改建,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连带担保责任。
4、标的展示在原址,本公司不统一组织勘察,竞买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自行查验标的和查阅有关资料。标的移交时,其质量、数量及产权状况均以拍卖展示时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声明:
1、所有竞拍人报名须提供有效的“水上乐园娱乐场所”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缴纳竞拍保证金伍万元整。
2、买受人竞拍成交后,可自行投资经营各种游船、游艇、水上滚筒、水上三轮车等设施,但所投资相关设施设备须提前报委托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买受人可根据委托方在“森林公园湖水上乐园”内指定的地点自费自建售票营业厅,但营业厅内不得从事餐饮。
4、委托方须为买受人提供下船码头、三项电电源与照明电源。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承包合同,经营管理规定,并须缴纳贰万元押金。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守法经营,在此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连带责任。
四、联系方式:18936903999 1893693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