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1年12月31日上午10:00在宁海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海县跃龙街道正学路4弄5幢5号的房地产,建筑面积175.5㎡,房屋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8㎡,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起拍价:171万元,保证金:34万元。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二、咨询展示:即日起接受咨询报名登记、自行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须在12月30日下午4:00前将保证金直接汇入(户名:宁海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海支行,帐号:819560669808091001),凭法院收款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注: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购买权,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准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竞买人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要求,违反购房的将自行承担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相关资料。
四、联系电话:0574-87361111 87262222 13857848886(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