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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勤牛牌”QNL150挖掘机一台拍卖

发布: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8月21日10时至2014年8月21日22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勤牛牌”QNL150挖掘机一台(本拍品仅进行两次拍卖)。
    起拍价:49.73万元,评估价:49.7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14日9时起至2014年8月15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原罚款、交通罚单、养路规费、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及所涉及的任何违法行为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明。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车辆上牌规定,并自行承担因环保、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后果。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9月1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金鹰支行,账号:10105101040002032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咨询看样电话:025-83523392(盛)、18951637238(汤)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3360
    联系地址:南京市俞家巷21号
    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201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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