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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灯饰等资产一批拍卖

发布: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彭景露 关注: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7月25日10时至2014年7月25日22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中山市南雁灯饰有限公司所有的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大道14号商铺内的灯饰等资产一批。

起拍价:1217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 5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的时间及方式:

咨询电话:18933309720(黄法官),看样时间:2014年7月23日15时,集中地点:中山市古镇镇新兴大道14号商铺门口。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拖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搬运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标的物成交后,由本院出具相关执行裁定书,买受人凭相关裁定自行办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通过银行转帐在2014年8月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分行,账号:13800851601000462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案号[(2014)中一法民二初字第180号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中山香山智勤资产评估事务所作出的香山评字(2014)第6060077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18933309720,监督电话:0760-88361560。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2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108室。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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