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8月8日上午10时在临海法院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王玲所有的存放于浙江国宏建设有限公司仓库里的餐具等物品(详见清单,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起拍价10050元,保证金1000元。 (设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公告日起至2013年8月7日下午5时止。
三、注意事项:
参加竞拍者须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持法院开具的保证金票据及有效证件等到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或传真至82532299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下周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缴入:户名:临海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台州银行;帐号:511030788000015。保证金交纳期限:公告日起至2013年8月6日下午4时(到账为准)止。
注: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成交。
四、联系方式:0576-82532299 82408899 法院监督:85303261 工商监督:8517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