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起拍价(万元) |
情况说明 |
7 |
大庆市纬二路黎明小区9-56号楼东数7号车库 |
40 |
20 |
无房产证及土地证。 |
房产须知
1、以上拍卖的房屋均按套、按现状计价拍卖,房屋面积不作为房屋买卖的计价依据。
2、拍卖人提供的房屋面积数字仅供竞买人参考,房屋面积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确权为准。
3、竞买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及拍卖目录实地查验房产状况,并仔细阅读拍卖标的的相关手续情况,如不清楚可向拍卖人提出询问。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房产的现状和瑕疵了解并认可,拍卖成交即表示竞买人接受房产的现状,自愿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及风险。
4、拍卖人和委托人不能保证房产品质,对拍卖房产已知及潜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更名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需要缴纳的税、费(无论几次交易)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更名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无论几次交易)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房产租期未届满的,买受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此前委托人(房产出租方)已收取的租金不再退还买受人,其余租金由买受人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
7、以上房产前期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根据实际金额承担,我公司提供的欠费情况仅供参考。
8、以上标的只拍卖房产,房屋内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于2013年1月1日交接房产。
9、买受人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向拍卖人交付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拍卖佣金。
拍卖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9时 拍卖标的展示时间:11月15、16日、23日(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地点:大庆市世纪大道东风路1号大庆宾馆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51-51911012
登记地址:大庆市建行街10号(大庆建设银行一楼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