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24日10时至2017年10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市中楠穆溪左岸24幢1803室的房产,建筑面积115.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7.1平方米,总层数18层、地下1层,初始登记时间2013年6月20日。
起拍价:96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158-5850。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1月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南湖支行,帐号:19310101040014871)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231817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2312039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