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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金卉路房产拍卖

发布: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9月18日10时至2017年09月1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金牛区金卉路21栋1单元1楼2号房屋。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特别说明:房屋为合同备案房,尚未办理产权证,税费比一般的房屋买卖较高,物管费、水电气费尚未结清,物业欠费42676.76元,以物业实际为准,请购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负责腾退。
    评估价:5125400元,起拍价:4100320元,保证金:410032元,增价幅度: 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过户咨询电话及微信号189 8297 6666,或登录www.laipaiya.com自助预约,或关注“来拍呀”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合伙购买标的,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办理合伙购买手续。如有委托他人进行购买需提前三日提交公证后的委托书。
    三、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09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0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营业室;账号:9558854402000079452)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8-87629221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金牛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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