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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碣阳大街南房地产二拍

发布: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2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22日10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秦皇岛市昌黎县碣阳大街南侧、国土局东侧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昌黎县碣阳大街南侧、国土局东侧房产(建设大厦5层),房产所有权证:昌黎镇字第100026601号,面积:1102.67平方米,建成年月:2011年。130322001020GB00262001宗地中分摊的昌国用(2012)第523号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87.03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430万元,竞买保证金:5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16日,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746069007;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6月20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房管及国土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服务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4、本次司法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秦皇岛晚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6、18632144611
    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电话:18503338275
    法院监督电话:0335-7800156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秦皇岛市昌黎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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