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四合永镇营子村房地产二拍
发布: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2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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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27日9时10分,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四合永镇营子村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07)第0567号,使用权面积:1148.7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围政字第070008号)包括:三层楼房(建筑面积505.11平方米)、餐厅(54.74平方米)、锅炉房(21.69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280.888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2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河北省产 权交易中心现场或约定地点)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6月26日16时前,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报名登记相关手续,并在2017年6月26日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获取竞价账号后即取得竞买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采用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竞买人报名前需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的详细情况,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9、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承德日报》。
联系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5、1383212085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话:0314-7529532
法院监督电话:0314-2185758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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