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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围场镇民政小区2847㎡房产二拍

发布: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7月11日9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木兰南路民政小区涉案房屋。涉案房产分别为:1.围证字第091057号房产,总建筑面积2847.21平方米;2.围证字第091058号房产,建筑面积417.60平方米。拍卖保留价:1327.8384万元,竞买保证金:15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2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现场或约定地点)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2017年7月10日16时前,以线上或线下方式办理报名登记相关手续,并在2017年7月10日前(以到账为准,逾期不予办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获取竞价账号后即取得竞买资格。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服务费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采用线下报名方式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产权网、《承德日报》。
    联系人:惠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025、1383212085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电话:15733976819
    法院监督电话:0314-2177260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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