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瑞临锦苑1栋1层20号车库拍卖
发布: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1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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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6月10日10时至2017年6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北路238号瑞临锦苑1栋1层20号车库(业务件号:权0124137,建筑面积:30.77平方米),车库用途, 未见土地证,无共有权人,无抵押,我院首次查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轮候查封,无租赁,无优先购买权人。
起拍价6万元,保证金:6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本小区(瑞临锦苑)业主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标的为股权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6月6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6月2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应量力且慎重参与竞价,确保自身在交款期限内应有的支付能力;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还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仙桥支行
账号: 9558 8544 0200 0095 219
案件、标的咨询电话:028-84139160
监督电话:1236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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