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5日10时至2017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台州**商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与利用的位于椒江中山东路北侧、解放北路东侧(商业、街巷)地块一与地块二房地产。地块一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0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53年10月24日。地块一总建筑面积28274.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62.88平方米(包含有偿回购的建筑面积28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11.41平方米。地块一建筑物建筑结构为钢混,层次为地下1层、地上9层,装修、装饰状况为毛坯房,仅对主体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尚未竣工交付使用。地块二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3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自2013年10月25日至2063年10月24日。地块二尚未开发建设与利用。
变卖价:15200万元,保证金:12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4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不设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达到或超出变卖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7年2月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中心,账号:1990010104000228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杭州厦信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杭厦房台分估字第(2016)第7026号、7060号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576-88553081(张法官),监督电话:0576-885561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399号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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