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大5”散货船拍卖
发布:天津海事法院
拍卖时间:12-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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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定于2016年12月8日10时至12月9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振大5”散货船,船总长98.00米,船宽15.80米,型深7.40米,总吨2992吨,净吨1675吨,功率1765千瓦,船舶制造厂扬州龙川船业有限公司,建造完工时间2005年8月1日,船籍港黄骅。
二、拍卖依据:(2016)津72执109-113、139、161号之三执行裁定。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该船现停泊于天津新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码头,自即日起至2016年12月7日16:00接受咨询(电话:18602218283,022-62051155),有意向者可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时5分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船舶剩余燃料油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根据交接时的市场价格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竞拍前务必阅读本院在拍卖平台发布的拍卖须知。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该轮有关的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天津海事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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