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5月26日9时48分在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衡阳所)依法按现状公开拍卖下述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39号-102-1、-102-2室车库,建筑面积约149.07平方米,评估总价/起拍价64.1万元,竞买保证金7万元。
二、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人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存)将竞买保证金在2016年5月24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缴至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八一路支行,账号:8102 0309 0000 3595 8),并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拍卖公司或衡阳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提示:标的展示期内,案件当事人和标的的担保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优先权人可依法到拍卖公司及人民法院办理竞买手续或主张权利,参与资产处置,优先权人未办理竞买手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有意竞买者到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或衡阳所咨询。联系电话:刘先生13873411614
监督电话:省高院0731-82206302,委托法院:许法官 13974703678(1、2号标的) 董法官 0734-8687393(3、4号标的) 工商:0734-8813188。
衡阳所地址及电话:衡阳市华新大道西二环11号国资委新办公楼。 18473408731周女士 衡阳市兴泰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