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0日10时至2015年12月10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一批钧瓷、白酒、红酒等物品(详细请自行下载附件清单)。
因拍品数量较多,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详见拍卖网页信息。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5年11月30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有意者请事先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通过实地看样或者通过拍品照片自主确定拍品价值,价值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城县行政区支行,户名:襄城县人民法院,帐号:9410010100146566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374-3516081、0374-3516083
监督电话: 0374-3516085
联系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八七路1200号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