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其它>正文

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车位三拍

发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2-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王丽 关注: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18日10时起至2015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银基王朝一期地下停车场负二层226号停车位的使用权,该车位所在小区为银基王朝,位于金水路与玉凤路交汇处东南,周围人流车流量较大,所在区域为居住、商务综合区,区域配套设施相对完善,所在停车场为水泥地面,车位地面刷涂料,内墙和顶棚刷涂料。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11.7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限小区业主)均可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17日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自行到拍品所在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买人在竞拍前,需自行了解标的物所属地房管局房屋过户相关规定,并自愿承担因此而产生房屋无法正常过户的风险。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请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活动,拍卖标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逾期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号:73932101831000009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1-69522056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柴法官 0371-69522158

 二○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

  • 海宁镇龙悦府89㎡房产拍卖

    海宁镇龙悦府8

  • 桂林经贸广场109㎡房产拍卖

    桂林经贸广场1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