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王某某所有的洛宁县乐派娱乐有限公司12.5万元(持股比例25%)投资收益。
起拍价:12.5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15年10月8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六、境内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他单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洛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洛宁县支行洛浦分理处,账户:1235010400000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注:洛宁县乐派娱乐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379-63157305 郭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379-6315731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永宁大道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