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时至2015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葛屿路12号融信8A22#楼1406复式单元及地下1层262车位,该幢楼约2013年建成,住宅建筑面积139.69平方米,车位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地势平坦、地质一般、形状规则、工程质量好、开发程度已达到“五通一平”。地上为18层框架结构建筑,主要用途:地上1层为架空层(现场实堪),地上2-18层均为住宅,住宅层高约3米,外墙为瓷质条砖,铝合金玻璃门窗,公共门厅地面为玻璃化砖,内墙瓷砖贴面,围墙四周瓷砖贴面等,配套电梯入户,二梯二户,独立楼梯间。标的位于该幢楼第15-16自然层,南面朝向,室内坯房,未装修,层高3米,部分层高6米,进户门为防盗门等。从现场查勘角度看,通风采光效果较好,整体使用功能较好,小区绿化环境较好,配套设施较好,物业管理较好,维护状况良好配套有中心花园、门卫室、信报箱等。
车位位于8A22#楼地下一层,262车位离电梯较近,车辆出入方便。
起拍价:206.199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平潭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9月21日9时起至2015年9月30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平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竞拍人员回避情况: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保证金缴交情况: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 16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潭县支行,账号:13165101040011337)(请注明司法拍卖竞拍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1-24331196(陈法官)
监督电话:0591-24318429(陈主任)
联系地址:平潭县人民法院 执行局
平潭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